证监会同意!5000亿互换便利细则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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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证监会同意!5000亿互换便利细则来了)
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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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同意证券、基金公司申请互换便利(SFISF)。
据证监会网站,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创设了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为保障工具操作顺利开展,中国证监会已经同意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申万宏源、广发证券、财通证券、光大证券、中泰证券、浙商证券、国信证券、东方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财富证券、中信建投、兴业证券、华夏基金、易方达基金、嘉实基金等20家公司开展互换便利操作。中国证监会要求相关机构加强合规风控管理,主动配合做好这项业务,发挥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的积极作用。
今日,SFISF的操作细则出炉,首期操作额度5000亿元。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独家获悉,互换操作将由央行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SFISF操作的互换费率和中标结果,并为SFISF国债或互换央票实施专项额度管理,放宽相关经营性指标。同时,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90%,中债信用增进公司进行盯市管理,补仓线设置不低于75%。
以下是10大相关细则:
1.互换期限及费率:为期1年,可提前到期可申请展期。
2.互换费率:通过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确定。
3.互换操作获得的利率债只能质押,即在银行间市场回购融资,不得卖出。
4.互换便利换入国债或央票的融资行为不占用银行间市场借贷规模,不计入债券交易正回购余额。
5.换入的国债或央票不计入“固收自营/净资本”指标,换入的股票不计入“权益自营/净资本”。
6.换入后交易的股票不计入表内资产,市场风险、所需稳定资金指标减半计算。
7.质押率原则上不超过90%,中债信用增进公司进行盯市管理,补仓线设置不低于75%。
8.买入的股票可以对冲,但对冲规模不能超过融资金额的10%。
9.利息归还:对在SFISF操作中借出的国债或互换央票,利息仍归央行所有。
10.质押品包括AAA债券、ETF、股票及公募REITS。
责编:叶舒筠
校对:刘星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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