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解读|北交所明确IPO三大创新性量化指标,存在三类问题易被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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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崔文静 北京报道 伴随去年“827新政”以来沪深交易所IPO节奏的收紧,北上北交所,成为一些企业的现实之选。不过,从IPO撤否情况来看,北交所的上市标准也在逐步提升。
Wind数据显示,截至10月14日,年内北交所撤否企业已经达到63家,去年同期仅有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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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交所向机构下发的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北交所上市标准得以进一步明确。
其要求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具备基本的创新投入或产出,充分披露创新特征,结合客观依据论证是否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及转型升级等创新方式,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业绩增长,提升抗风险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去年下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上市几无可能的衣食住类行业,北交所并未完全卡死,而是将包括服饰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在内的近20个行业列为特定行业领域。特定行业领域企业申报北交所IPO的,两类事项将被重点关注,包括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领域,是否具有较大市场空间,市场份额是否位于行业前列;以及是否具有稳健良好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或成长性。
与此同时,《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列明三类容易导致企业被否的问题,包括业绩增长主要依靠非创新因素驱动,主营业务地域集中、市场空间狭小且缺乏拓展能力,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持续萎缩。
需具备三类创新性量化指标之一
具备“专精特新”属性,是监管对于北交所上市企业的要求。如何量化是否具有这一属性?在北交所发布的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创新性量化指标得以明确,其规定企业原则上需满足三大要求之一。
要求一,通过持续开展研发投入,维持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主要表现为资金、人力等资源投入。具体如:研发强度较高,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在3%以上;或研发投入金额较大,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研发投入增长较快,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0%以上,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此外,企业在研发人力资源方面应有相应体现,具体来看,最近一年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或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要求二,通过独立或合作研发形成知识产权成果并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通常需拥有Ⅰ类知识产权3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50项以上。
要求三,积极参与标准研究制定并形成一定成果,通常参与制定过2项以上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在受访保代看来,北交所明确三大创新性量化指标,有助于企业和机构更好判断是否符合上市标准,继而便于与上市标准相差悬殊的企业及早放弃,与上市标准接近的企业明晰努力方向。
不过,不满足上述三类要求的企业,北交所并非将其“一棍子打死”,而是将通过强化问询审核、征询行业咨询委或主管部门意见等方式 ,就相关企业是否符合北交所定位进行严格把关,结合各方因素认定其是否符合北交所定位。
特定行业企业将被重点关注两方面特征
去年下半年以来,伴随IPO节奏的收紧,衣食住行业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几无可能,北交所一度成为此类企业上市的希望所在。不过,从实践来看,近一年以来,衣食住类企业北交所上市的案例也较为少见。
从北交所日前发布的《发行上市审核动态》来看,衣食住类企业北交所上市并非没有希望,只是被列为特定行业领域,上市会被给予特别关注。
“‘专精特新’是北交所的板块定位,乍看与之差距较大的行业也就被列为了特定行业领域。其中一些具备一定‘专精特新’特征并且发展潜力大、业绩良好的企业,依然可以上市。特定行业领域的设定,正是北交所包容性的体现。”受访人士告诉记者。
目前被列为北交所特定行业领域者接近20个,包括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纺织业与纺织服装、服饰业以及轻工行业等。
此类企业申报北交所发行上市时,将被重点关注两方面特征。
特征一为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领域,是否具有较大市场空间,市场份额是否位于行业前列。
特征二为是否具有稳健良好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或成长性。
“北交所设立之初的IPO审核相对宽松时期早已过去,目前已经进入严格把关时代,不具备上述特征的特定行业领域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基本无望。企业可以自行对比,如果差距过大,备战后再行冲刺北交所的意义也相对不大。伴随更多优质企业选择北交所,优中选优之下,后续上市标准可能还会提高。”受访人士表示。
存在三类问题易被否
从撤否情况来看,今年以来北交所折戟企业数量明显增加。
Wind数据显示,以1月1日—10月14日计算,2022年撤否企业为38家,2023年略减至30家,今年则翻倍达63家。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往年,年内撤否企业业绩相对更佳。
以净利润为例,在截至10月14日北交所设立以来撤否的175家拟IPO企业中,其披露的最近一期年报净利润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共13家,其中6家终止IPO进程时间为2024年。
存在哪些问题的企业,即使业绩可观也难以在北交所上市成功?
根据《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三类企业北交所IPO之路极易折戟。
首先,业绩增长主要依靠非创新因素驱动。
如果拟IPO企业主营业务与运营资质、劳动力密集投入、补贴政策等非创新因素密切相关,审核过程中将被重点关注两大方面。
一方面,业绩实现及增长是否主要依靠运营资质、劳动力密集投入、补贴政策等非创新因素驱动;主营业务相关市场是否处于充分竞争状态,未来业务拓展是否因资质获取、劳动力供给、补贴政策变化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创新特征的具体体现,对维持业绩稳定、促进业绩增长是否产生明显作用。
倘若前者为肯定,后者为否定,企业IPO将难免折戟。
其次,主营业务地域集中、市场空间狭小且缺乏拓展能力。
对于主营业务地域集中的拟IPO企业,审核将重点关注其业务开展是否集中于单一行政区域,所处区域的市场空间是否饱和或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发行人在该区域的市场拓展空间是否狭小。
与此同时,发行人是否具备向其他区域拓展业务能力,是否已向其他区域拓展业务以及具体拓展情况,是否形成稳定且初具规模的营业收入,向其他区域进一步拓展业务是否存在较大难度或风险,也会被列入审核重点。
再者,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持续萎缩。
存在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持续萎缩情况的拟IPO企业,则会被重点关注三大方面:包括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是否受限,是否主要集中在特定领域,相关应用领域的市场空间是否狭小;下游市场受经营环境变化或行业发展变动等因素影响,是否呈现需求持续萎缩趋势,是否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开发应用于新领域的新产品的,相关新产品是否具备竞争优势,是否形成稳定且初具规模的营业收入,新产品的业绩贡献能否对冲主要产品下游需求萎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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