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说案|爆雷7年蓝天格锐案尚有6.1万枚比特币待追回,虚拟资产的司法处置面临3大难题

2024年09月09日 | 小微 | 浏览量:72134

21说案|爆雷7年蓝天格锐案尚有6.1万枚比特币待追回,虚拟资产的司法处置面临3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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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 郭聪聪 北京报道

暴雷7年,案涉6.1万枚比特币,约有13万名投资者卷入的天津蓝天格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蓝天格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迎来最新进展:7月25日,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商业与财产法庭的最新庭审中,英国法院同意向钱志敏送达清盘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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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英国法院向钱志敏送达的清盘申请文件,是英国法院受理的中国债权人向英国法院提起的对蓝天格锐的海外清盘申请(Winding-Up Petition),立案编号为CR-2024-004069,这也意味中国受害投资人正积极通过民事司法程序追回被骗投资款

2024年4月在英国落网的钱志敏(当时化名Yadi Zhang)是蓝天格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主要嫌疑人。据英国警方通报,在之前一起洗钱犯罪中所查获的6.1万枚巨量加密货币是来自于钱志敏在中国境内实施的经济诈骗,据此逮捕了钱志敏。这也是英国历史上查获最大的跨国比特币洗钱案。

蓝天格锐3年诈骗400亿,共犯已在国内抓获

钱志敏如何获得如此巨额的款项?又如何转移到境外的?这一切都要从天津警方通报的蓝天格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说起。

公开资料显示,钱志敏是蓝天格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这家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金3000万元的公司,一直以科技公司名义对外宣传,抛出“高收益”“稳赚不赔”“三世富贵论”等诱饵,推出十余款所谓“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这些产品承诺年化收益率高达100%至300%,远超正常投资回报。例如,其中一款产品声称投资10万元,30个月后可获得近40万元回报。用 “你给格锐三年时间,格锐给你三世富贵”的惯用标语,诱使无数国人掏出了血汗钱。

从2014年到2017年,蓝天格锐非法吸收金额就高达400亿元,2017年产品爆雷,钱志敏将非法所得转换为比特币转移至海外,并利用假护照逃至英国,近13万投资者损失惨重。

2017年4月,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对蓝天格锐公司立案侦查。2019年6月,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通报称,公安机关共抓获蓝天格锐法人任江涛等犯罪嫌疑人50名,其中28名已移送审查起诉。同时经过公安机关全力追赃,已依法冻结、查扣一批资金、房产、车辆等涉案资产,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

海外追债6.1万个比特币,已有受害投资者尝试民事诉讼

随着钱志敏的海外落网,近13万“难主”如何在这起跨国洗钱案中追回钱款进入关键节点。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今年5月对外公告称,2018年2月以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主要犯罪嫌疑人钱志敏发布红色通报,开展全球缉捕,并通过国际执法合作渠道持续同英国等国家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协作。

此前由官方筹备的“蓝天格锐清退工作组”于2022年就已通过小程序登记受害投资人的集资金额和受损金额,2023年又两次开通补充登记。天津警方提示,集资参与人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办案,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诉求、反映情况,不信谣、不传谣,不轻信非正规渠道的跨境追索代理,避免上当受骗。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音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道,跨境追债本身难度就很大,涉及虚拟货币蓝天格锐案的跨境追索难度更大,受害投资人在关注跨境司法协作的同时,也可通过正规渠道积极主张权利。

李音瑶律师告诉本报记者,实际上,已有受害投资人迈出了海外追债第一步。由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参与代理,协同海外律所(美国DGW Kramer LLP律师事务所、英国的PCB Byrne LLP律师事务所)依照英国《1986年破产法》对蓝天格锐提出了清盘申请,该申请已于7月在英国法院批准受理。

“清盘申请的相关文件将送达给钱志敏、任江涛(蓝天格锐法定代表人)、蓝天格锐公司注册地及相关部门。按照英国法律对公司清盘的程序,受害人申报债权,经证据资料审核通过后,将按照当地司法流程进行清算,审核通过的受害人有望从蓝天格锐公司资产中获得退赔。”李音瑶补充道。

同时,李音瑶也对受害人在债权申报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表示担忧,一是在本案受害者中以老年人居多,在漫长的追债过程中,不少人年事渐高,需子女协助处理;二是投资时间久远,投资凭证等证据资料会存在丢失的情况;此外,还有债权继承等潜在问题。

虚拟资产的司法处置存在三大难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道,非吸受害人追赃挽损实际上包含民事诉讼与刑事追索两种通道,相较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在程序上与时间上具有天然的优势。但在面临“跨境追债”与“虚拟货币”双重考验,蓝天格锐案受害投资人的追赃挽损之路仍具挑战。

华东政法大学“经天学者”特聘教授杨凯就曾说,涉案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是目前司法机关颇为棘手的现实难题,通常面临虚拟货币的权属认定、价值评估与合法变现的问题

首先,是权属认定的问题。在证据收集方面,司法机关面临的主要难题是如何在虚拟货币的匿名交易环境中,准确追踪和确认权属。

其次是虚拟货币价值评估的问题。市场波动性与评估时点选择对虚拟货币的价值评估至关重要。

再次是虚拟货币合法变现的问题。在变现时机的把握与市场风险方面,虚拟货币价格波动,选择最佳变现时机以最大化价值回收,成为司法机关的一大挑战。

对此王新教授说道,“我国已禁止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兑付、交易及流通。对于案涉虚拟资产的评估,可以参照最高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陈某枝洗钱案’指导案例的典型意义,也即洗钱数额以兑换虚拟货币实际支付的资金数额计算为宜。

人民法院报报道,据SAFEIS安全研究院统计,我国2023年已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案件总量428件,较2022年减少了88.9%,但整体涉案金额陡增至4307.19亿元人民币,约是2022年的12.36倍,虚拟货币已逐渐成为我国主要的刑事涉案虚拟财物之一。

虚拟货币的跨境特性决定了其监管与处置需要国际合作。王新教授介绍说,实际上国际监管与各国之间均已展开合作,在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制定的反洗钱通行国际标准《四十项建议》中,就建议道各国和金融机构应当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以及新传送机制的发展与影响带来的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可见联合打击洗钱行动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

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李睿告诉本报记者,202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于2024年8月20日起正式施行。针对不断翻新升级的洗钱手段,《解释》重点加大了对涉地下钱庄洗钱犯罪、利用虚拟币、游戏币等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解释》在《2009年解释》的基础上,对“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七种具体情形做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实践中,虚拟资产基于其匿名性、便捷、快速、易于流通等特点,近年来已发展为较为常见的跨境洗钱方式。“虚拟资产”交易被首次列为洗钱方式,及时填补了反洗钱监管的漏洞,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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