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新动向!深圳个人按揭要求“主体封顶后再放贷”?银行回应“属实”

2024年07月04日 | 小微 | 浏览量:62265

楼市新动向!深圳个人按揭要求“主体封顶后再放贷”?银行回应“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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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从严审核增量房贷的提法经常出现。

就在7月4日,市场传出消息,深圳多家商业银行已要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需在主体封顶后才能放款。也就是说银行将仅对主体结构已封顶的住房项目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相关规定将从5日开始正式实施。

对此,记者采访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两位银行个贷经理,得到的回复是上述消息属实,相关规定将从5日开始正式实施。对此,记者也会持续跟踪。

市场消息指出,上述规定实际上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在2003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简称“121号文”),其中明确指出商业银行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确保所购住房的主体结构已经封顶。此外,2007年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简称“359号文”)也重申了这一要求。

有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在房地产上行期,由于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多数城市并没有严格执行359号文,有开发商或通过虚假的监理月报等封顶材料提前办理个人住房按揭,埋下了烂尾隐患。银行应该持续跟进楼盘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几年,部分楼盘因延期交付引发的问题被广泛关注,强化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放贷政策一再被提及。多地曾发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细则,明确各方责任,要求预售资金应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不得随意支取、使用。在放贷政策方面,记者梳理发现,多地也曾提高相关要求。例如早在2022年,市场就有消息指出青岛地区要求所有楼盘封顶后银行才可以发放按揭贷款。

随着调控力度的加大,严格执行“先封顶才可以放贷”政策也将成为常态。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强调,2003年央行就已发布相关政策,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所偏差。当前需要重新学习此类政策精神,基于目前购房者的呼声和诉求以及从防范“烂尾楼”和金融风险角度,重新严格落实央行2003年对于房贷发放的政策。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过去房地产市场上升期,有些开发商资金链紧张,银行又想多做一些房贷业务,一些银行为了争取更多的房贷份额就会选择“突破”政策打擦边球,其实,“先封顶才可以放贷”是防止烂尾的有效手段。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要回归政策的本质,既为了防止烂尾楼,也能保障银行贷款的安全,严格执行该政策对老百姓和政府监管来讲,肯定是好消息。


责编:李丹

校对:王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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