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项目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 恒华科技解除拟投资5亿元的光伏电站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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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杨煜 每经编辑 文多
每经北京6月25日电(记者 杨煜)今日,恒华科技(SZ300365,股价4.71元,市值28.25亿元)发布重大合同解除公告:解除公司与陕西东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望谟金格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谟金格”)签订的《望谟县乐元管州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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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公告,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投资估算约5.2亿元。2022年12月,恒华科技与陕西东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该项目,并与发包方望谟金格签订上述总承包工程合同。但合同签署后,望谟金格未能及时将项目资金筹措到位,导致项目一直未能开工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作。
恒华科技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原合同尚未执行,公司亦未对其进行收入确认,本次合同解除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天眼查显示,望谟金格成立于2022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之初由贵州金州格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则由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州电力集团公司”)100%持股。
据金州电力集团公司官网,其为黔西南州州管国有企业,以地方电网为龙头,逐步形成煤炭、火电、水电、电网、清洁能源、生态载能、贸易、民生等八大产业板块。据天眼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金州电力集团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沈堂江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天眼查显示,今年6月,望谟金格出现投资人变更,贵州金州格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降至10%,新增贵州融会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份。贵州融会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可穿透至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后者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64%。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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